华夏人寿回应变相裁员
昨日,华夏人寿下发一则《鼓励管理干部停薪留职自行创业的通知》引市场哗然,“变相裁员”的评论不绝于耳。
文件称受疫情影响,2020年公司经营利润压力增加,成本管控难度加大,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提升资源利用效率,公司鼓励B类及以上干部(尤其是年满45周岁以上的),经批准可选择停薪留职自行创业,期限不超过三年。
对此,华夏人寿回复财联社记者表示:符合要求的管理干部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停薪留职,非强制措施。
根据文件,停薪留职后,根据职务年限,公司支持三到六个月标准工资,作为自行创业基金和期间生活保障。停薪留职期间,社保由公司代缴,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项目。基础标准为三个月标准工资,任B类及以上职务每满两年增加一个月工资,最多不超过六个月,原则上逐月发放,特殊情况经特批可一次性发放。
停薪留职期间,人事关系转至公司组织人事部,统归人才储备管理,日常事务由工会部门安排和服务。停薪留职人员所涉及人力成本由公司人力成本储备负担,不额外追加预算。
关于该文件,华夏人寿方面回复财联社记者:“符合要求的管理干部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停薪留职,非强制措施。‘选择停薪留职自行创业,期限不超过三年’是指创业员工三年内若创业失败,仍可回公司就职。目前,公司已经有个别员工提出了停薪留职自主创业的需求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华夏人寿2020年一季度保费收入为778亿元。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9年一季度华夏人寿保费收入842.44亿元。同比下降7.65%。
截至发稿,华夏人寿书面回复财联社记者如下:
一是尊重部分同仁自主创业的决定。疫情期间,大家都有很多思考,有人认为当前是最恐慌其实也是最有机会的时刻,提出公司给予停薪留职政策出去创业,经研究,公司给予政策通道,并给予一定经济支持。
二是直面市场竞争和人才挖角。由于公司这些年经营发展的经验价值,大量干部面临高薪高职挖角,有人“朝秦暮楚”客观存在,最终损失的还在公司,不如站在员工角度上支持他们成长进步,如果事业不顺可以倦鸟归巢,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。
三是支持各单位自主经营、化解压力、担升效率。近年来公司施行市场化改革,化小经营单元,成本自担、自主经营。总部各部门、分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薪酬总量都是固变分离计算提取。在此形势下,各单位也希望有适合的政策来疏导部分成本压力,提质增效,扬弃向前。
财联社记者了解到,这已经不是华夏人寿第一次采取裁员减薪措施了。早在2019年1月份。华夏人寿即下发了《关于减编减员控制薪酬的通知》。
通知就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减编减员控制薪酬作出如下通知:
一是总公司编制核减21个。核减后,以部门为单位,在2月底之前减员5%,基数为部门现有人数。核算减员人数不足1人的部门,至少应减员1人,如不减员,则公司直接核减部门薪资成本总量的5%。确实无法完成减员任务的部门,每少减员1人,部门薪资成本总量核减5%。
二是总公司上半年内,将撤销部分公司宽度和深度不足的职能部门和功能处。下半年将择机另行减员5%。
三十分公司2019年度后后线人力成本总量在下达标准内核减5%,年度结余部分的50%留存分公司自主使用。
四是分公司须在2月底前减员5%,基数为现有后线人员数量;减员不达标的,再核减人力成本总量的10%。下半年减员安排另行安排。
关于此文件的执行状况,华夏人寿方回复称已执行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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