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妆品始祖 谢馥春旧影
东关街馥园内,零星的画廊金粉诉说着它的沧桑,斑驳的苍苔石阶撰写着它的静谧,在园林深处,是三株上了年纪的牡丹,由清同治年间馥园的主人谢家人栽下。正是在东关街拐角的作坊内诞生了捧得1915年世博会奖项的中国化妆品老字号“谢馥春”。
扬州的香粉业闻名全国。《扬州画舫录》记载:“天下香料,莫如扬州。戴春林为上,张元书次之。迁地遂不能为良,水土所宜,人力莫能强也。”从中不难看出,当时扬州香粉已经香飘天下,出现了戴春林、张元书这些制作香粉的名店名铺。
谢馥春香粉铺出现在市场时,是在清代道光十年,也就是1830年,由扬州人谢宏业创办。他所推出的粉(鸭蛋香粉)、油(桂花头油)、香(香件),被称为谢馥春“三绝”。戴春林、薛天锡相继歇业后,谢家便将戴、薛两家有经验的老师傅们招进店来,取长补短,三家归一,谢馥春被称为集扬州数百年香粉制作技艺之大成者,传承有序,发展迅速,从而成为扬州香粉业的霸主。1915年与“茅台酒”同获巴拿马国际博览会大奖,成为当时国际化妆品著名品牌和中国化妆品第一品牌。谢家的香粉也从此成为了中国的特产,源源不断地输往世界各国。
谢馥春历代传人,一直遵循“劣货不卖、卖货归真、真不二价、价不欺人”的经商之道。故而谢馥春香、粉、油产品,历经百年经久不衰。民国二年(1913年),扬州香粉业发展到有l3家以“谢馥春”牌号营业的香粉铺,并冒用谢馥春“五桶”注册商标(五桶谐音五通,意为五路财神路路通),销售劣质香粉、头油产品、冲击了谢馥春的经营,从而引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宗商标侵权案。当时谢馥春具状向扬州地方司法部门起诉,后经北洋政府大理院受理判决,责令所有冒用“五桶”商标的店铺具结悔过,严禁冒用,并赔偿谢家损失。此商标侵权案曾轰动一时。
今天,在风景如画的扬州城,仍然能在街边的店铺中看到那种绘制着工笔花鸟的椭圆形彩盒,透着一丝丝古朴与典雅。打开粉盒,是扑鼻的芬芳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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