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林志玲被小学生投诉:当女神遇上“小孩”卖萌
其实,人们并不确定,这封喜感十足的求助信,当真是小学生的内心陈白,抑或只是成年人的幼稚恶作剧;人们同样不明白,而今年代,到底是广告太露骨,还是孩子们太早熟……但纵使如此,又有何妨?生活太无聊,总需有些调味才好。围绕林志玲与小学生的,那些似真似假、亦庄亦谐的讨论,再次见证了公众强大的自我娱乐能力。
当然,有人不以为意,就有人心有戚戚。针对此事,诸如“捍卫未成年人视觉环境”、“让商业污染远离儿童”一类的宏大呼声,再次成为网络上的流行话语———只是,又何必这般一本正经呢?就算你不想承认,但事实上,如今的孩子们知之甚多,早非长辈们臆想的单纯模样。那些稚嫩又强大的内心,岂是一副广告画就可轻易伤到?所以,是林志玲身材惹火,还是围观者人小鬼大,这是一个问题。
孩子们已经走远,我们还在原地空想。谈及保护儿童,不少人的思路是,将他们投诸于一种“无菌空间”之内,隔绝一切涉及“性与身体”的意象。在此逻辑下,任何稍微性感暴露的画面、视频和词句,都极易动辄得咎,继而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。一方面,否定商业资本适当开展感官营销的合法性;另一方面,则抗拒孩子们借由日常经验健全自身认知的机会———一些人“为孩子建构真空环境”的主张,当真无理取闹且又徒劳无益。
何为合法广告,早有明确的法规表述,又何劳众人自行解释!你固然有“为了孩子”的满满理由,可商家也有依法推销、女星也有依法代言的权利。当法律划定了彼此边界,公众只需尊重游戏规则便好。无论如何,一位未知真假“小学生”的求助信,都不应动摇人们对于广告行业法规,和成熟社会规则的基本信任。更何况,这封匿名男主角的现身说法,尚且毫不掩饰流露出调侃与恶搞的情绪。
须知,不是所有的个体经验,都非得对应着某种“改造社会”大动静。林志玲被“小学生”调戏中枪,置身事外的我们,实在不必急急替“小孩”帮腔。性感与卖萌,原本都是可爱的品质,若非得在两者间加些说教和忧伤,未免无理又无趣。然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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