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电力局:合同是实际需要
此前,杭州新世纪就已被质疑未与终端客户直接交易,而选择透过嘉兴中创等“中间人”进行。嘉兴电力局科技信息处处长王国栋向记者解释,嘉兴电力局与杭州新世纪签订的合同分为两类,对于部分成品软件,选择与杭州新世纪直接签约,而对于需要后续维护的软件,则需要嘉兴中创的配合才能完成,因此才选择让嘉兴中创与杭州新世纪签约。
对于在IPO前,与杭州新世纪所签合同额猛增的现象,王国东认为是出于嘉兴电力局实际的需要:“作为浙江省SG一八六项目的试点,该项目在2006年时开始产生效益,因此需要大量的软件开发支撑。而今年以来,嘉兴下辖的5县3区,也被纳入到该项目中,所以年初的时候再和杭州新世纪签定合同,因此现在一季度的合同额几乎和去年持平,绝没有人为增厚业绩的现象。”王国栋解释称。
记者昨日来到杭州新世纪公司,公司总经办负责人称董秘俞竣华等人出差未归,因此不便对各项质疑作出回应。而记者随后向董秘办人士发去了采访提纲,但至截稿时,尚未收到回应。
来源: 每日经济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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